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江蘇省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實施辦法》,現將2019年昆山市勞務派遣單位年度審驗及勞動保障報送書面材料定期審查工作通知如下:
年度審驗及報送書面材料定期審查
審查時間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審查范圍
2019年12月31日前,昆山勞務公司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已取得行政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及在本市辦理行政許可備案的勞務派遣分公司。
審查管轄
由昆山市勞動監察大隊進行審查,聯系電話:0512-55230120。
地址:昆山市前進西路1801號D棟二樓56號窗口(3月15日之前,每周四上午集中受理報送,3月15日之后每個工作日受理報送)。
年度審驗及報送書面材料定期審查勞務派遣單位需報送的相關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一)填報《昆山市勞動保障書面審查表》,一式三份;
(二)填報《昆山市用人單位用工信息采集表》,一式三份;
(三)填報《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核驗申請表》,一式一份;
(四)填報《昆山市勞動保障監察檢查登記表》,一式一份;
(五)填報《勞務派遣單位勞動用工情況表》,一式一份。
(六)營業執照、社保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委托他人辦理需提供授權委托書;
(七)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及復印件;
(八)經營場地合法使用證明;
(九)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十)本單位直接使用勞動者的花名冊、上年度 12 月份的考勤匯總、工資明細及發放憑證;
(十一)上年度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稅務開票記錄的復印件;
(十二)被派遣勞動者的花名冊、上年度 12 月份的考勤匯總、工資明細及發放憑證;
(十三)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銀行流水(按照成立日期來提供)。
勞務派遣單位參加年度審驗及報送書面材料定期審查方式
勞務派遣單位應如實填寫表格,報送規定的書面材料,昆山勞務外包對未參加或未通過年度審驗及報送書面材料定期審查的單位,將依法進行處理。
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不按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要求報送書面材料,隱瞞事實真相,出具偽證或隱匿、毀滅證據的,按照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予以行政處罰。